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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医股票索赔:涉嫌信披违规被警示 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发表于 2025-07-06 02:59:16 来源:造因结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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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1日,民或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或览海医疗;证券代码:600896)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可索公告称,“览海医疗及密春雷、海医刘蕾、股票蔡泽华、索赔涉嫌示受损股何永样:经查,信披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1、违规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民或2021年度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可索累计发生额575,海医051,084元,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及相应利息已于2022年6月7日归还。你公司未按规定对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未及时披露关联方债权未收回事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你公司、密春雷、刘蕾、蔡泽华、何永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表示,依据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ST海医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海南证监局给予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ST海医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1年1月6日至2022年4月26日期间买入*ST海医股票,且在2022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诉讼。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1、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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